癌症訓練教練認證:繼續教育與證照更新制度辦法
為確保認證教練具備與醫療端對接的持續專業能力,特制定本「繼續教育與換證制度」。
制度緣起與核心目的
本計畫自開辦以來,已成功培育逾百位癌症運動訓練教練,構建了台灣北中南完整的癌症運動照護網絡。鑑於醫學治療技術日新月異,以及癌症運動處方強調之安全性與科學實證,為確保認證教練具備與醫療端對接的持續專業能力,特制定本「繼續教育與換證制度」。
本制度之核心目的有三:
- 確保病患安全:透過強制性回訓,確保教練掌握最新的癌症治療副作用知識與風險控管能力。
- 落實臨床實務:避免「證照閒置」現象,透過實務積分要求,確保教練持續投入癌症照護現場。
- 建構專業生態:整合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與「以勒」之資源,建立教練歸屬感與榮譽感,形成正向的專業成長文化。
認證效期與換證規範
一、認證週期
- 本認證採三年一聘制。
- 持證教練須於證照效期截止前,完成指定之繼續教育要求,始得申請展延效期三年。
二、繼續教育積分 (CEUs) 結構
為培育具備「學術理論」與「實戰經驗」兼備的運動專家,本制度採「總分制」搭配「類別門檻」與「單項上限」之設計邏輯。
- 總積分要求: 三年內須累積滿 100 點 繼續教育積分。
- 三大核心類別: 積分來源嚴格劃分為以下三類,以確保教練能力之均衡發展:
- 【類別 A】 實戰服務:強調實際指導癌友之經驗。
- 【類別 B】 專業進修:強調醫學與運動科學新知之攝取。
- 【類別 C】 推廣貢獻:強調衛教推廣與經驗傳承。
- 防弊與品質控管機制:
- 必修門檻 :【類別 A】與【類別 B】設有最低學分門檻,防止教練偏廢實務或理論任一方。
- 單項上限 :針對容易快速獲取分數的項目(如單純參加研討會、或特定單一服務形式)設定計分上限,引導教練多元參與,避免單一管道刷分,確保積分真實反映其綜合專業能力。
預期效益
- 人才活化:促使 70% 以上之持證教練實際投入志工服務或授課市場。
- 品質均一:確保所有執業教練皆具備近三年內更新之癌症照護知識,降低教學風險。
- 品牌深化:透過嚴謹的換證制度,提升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與「以勒」認證之市場公信力,確立國內癌症運動領域之領導地位。
繼續教育積分詳細規範
本計畫之積分系統依據「實務優先、理論並重、鼓勵貢獻」之原則設計。教練需於認證期間內,依照下列三大類別規範累積積分。
【類別 A】實戰服務
- 類別宗旨:鼓勵教練直接參與癌症學員之指導,累積臨床實務手感。
- 類別規範:必修,三年內最低需累積 30 點。
- 類別上限:無上限。
| 項目代碼 | 積分項目 | 換算標準 | 單項上限 | 認證 / 佐證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-01 | 基金會志工服務 | 2 點 / 小時 | 無上限 | 依簽到退紀錄核算 |
| A-02 | 認證課程講師 / 主教練 | 2 點 / 小時 | 無上限 | 擔任主課教練或認證課程講師 |
| A-03 | 認證課程助教 | 1 點 / 小時 | 50 點 | 擔任運動專班協助教練 |
| A-04 | 個案指導(私教) | 5 點 / 案 | 30 點 | 檢附去識別化訓練紀錄表或轉介單 |
| A-05 | 臨床見習 / 跟診 | 1 點 / 小時 | 15 點 | 檢附見習證明 |
【類別 B】專業進修
- 類別宗旨:確保教練掌握最新癌症相關知識與運動科學趨勢。
- 類別規範:必修,三年內最低需累積 20 點。
- 類別上限:無上限。
| 項目代碼 | 積分項目 | 換算標準 | 單項上限 | 認證 / 佐證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B-01 | 年度回訓大會 | 15 點 / 場 | 無上限 | 由主辦單位舉辦之年度大型研討會。此為核心訓練,強烈建議參加。 |
| B-02 | 官方進階專題 | 1 點 / 小時 | 無上限 | 由以勒開設之專題工作坊 (如:淋巴水腫、骨轉移照護),依研習時數核算。 |
| B-03 | a. 類別宗旨:鼓勵資深教練投入經驗傳承、教案研發與衛教推廣。 b. 類別規範:選修。不強制要求。 c. 類別上限:本類別三年內最高採計 30 點 | 0.5 點 / 小時 | 20 點 | 參加醫療院所、學會舉辦之癌症相關研討會。需事先申請認可或事後檢附結訓證書審核。 |
| B-04 | 相關專業證照 | 5 點 / 張 | 10 點 | 考取國家級或國際認可之相關證照 (如:ACSM-CET, NSCA-CSPS,營養師, 治療師,國際癌症訓練相關證照),同一證照不重複採計。 |
【類別 C】推廣貢獻
- 類別宗旨:鼓勵資深教練投入經驗傳承與衛教推廣。
- 類別規範:選修。
- 類別上限:三年內最高採計 30 點。
| 項目代碼 | 積分項目 | 換算標準 | 單項上限 | 認證 / 佐證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C-01 | 案例報告發表 | 10 點 / 案 | 20 點 | 於回訓課程、學術會議或官方平台發表完整教學案例報告 (Case Study),經審核通過者。 |
| C-02 | 衛教內容產出 | 5 點 / 篇 | 15 點 | 撰寫癌症運動相關文章、拍攝教學影片,經官方審核發布者。 |
| C-03 | 認證課程實習導師 (Mentor) | 10 點 / 期 | 20 點 | 透過12次癌友運動班擔任新進教練之實習導師,負責指導備課與教學回饋,需繳交指導紀錄。 |
積分登錄與審核機制
為落實無紙化作業並確保數據真實性,本計畫採行以下管理機制:
- a. 數位學習護照 : 建立雲端積分管理系統,教練應於活動結束後 30 日內,自行上傳佐證資料(照片、證書、紀錄表)進行登錄。
- b. 抽查稽核制度: 針對 A-04 (個案指導) 與 B-03 (外部研習) 等自主申報項目,將採 5-10% 比例隨機抽查。若發現偽造或浮報情事,除取消該筆積分外,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停權處分。
實施時程與結算基準日
為使所有認證教練有充裕時間適應新制,本計畫正式實施日期與首波積分結算日訂定如下:
- 正式公告日:即日起。
- 首波結算日:2028 年 12 月 31 日。
- 換證緩衝期: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,需完成積分登錄與證書換發申請作業。
過渡期積分減免對照表
參照國際運動訓練證照相關標準,考量不同梯次教練取得證照之時間點差異,首波換證採「依比例遞減原則」計算所需積分。
| 證照核發日期區間 | 距離結算日之時長 | 應修總點數 | 備註 |
| 2026 年 12 月 31 日 (含) 以前 | 2 年以上 | 100 點 | 需完整符合 A/B 類最低門檻 |
| 2027 年 1 月 1 日 ~ 2026 年 6 月 30 日 | 1.5 年 ~ 2 年 | 80 點 | 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8 折 |
| 2027 年 7 月 1 日 ~ 2026 年 12 月 31 日 | 1 年 ~ 1.5 年 | 60 點 | 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6 折 |
| 2028 年 1 月 1 日 ~ 2027 年 6 月 30 日 | 0.5 年 ~ 1 年 | 30 點 | 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3 折 |
| 2028 年 7 月 1 日 (含) 以後 | 不滿 0.5 年 | 10 點 | 不設分類門檻,任意類別皆可 |
(註:目前已取得證照之教練,皆屬於第一類「2026/12/31 以前」,故在 2028 年底前皆需累積滿 100 點。時間相當充裕。)
類別門檻調整
配合總點數遞減,各類別最低門檻同步調整。
- 滿 100 點者 (現有教練適用此標準)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30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20 點
- 滿 8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24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16 點
- 滿 6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18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12 點
- 滿 3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9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6 點
- 滿 10 點者: 不限類別,累計滿 10 點即可
既往追溯條款
為保障早期投入之種子教練權益,感謝其於制度建立初期之付出,凡於 2023 年至本辦法公告前 所參與之符合本計畫定義之志工服務、授課紀錄及相關進修研習,均認可列入積分計算。教練需於系統開放後,主動提交佐證資料進行補登。
有關續證問題,歡迎聯繫:以勒運動官方Line助教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