癌症訓練教練認證:繼續教育與證照更新制度辦法

為確保認證教練具備與醫療端對接的持續專業能力,特制定本「繼續教育與換證制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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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22日 上午 5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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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緣起與核心目的

本計畫自開辦以來,已成功培育逾百位癌症運動訓練教練,構建了台灣北中南完整的癌症運動照護網絡。鑑於醫學治療技術日新月異,以及癌症運動處方強調之安全性與科學實證,為確保認證教練具備與醫療端對接的持續專業能力,特制定本「繼續教育與換證制度」。

本制度之核心目的有三:

  1. 確保病患安全:透過強制性回訓,確保教練掌握最新的癌症治療副作用知識與風險控管能力。
  2. 落實臨床實務:避免「證照閒置」現象,透過實務積分要求,確保教練持續投入癌症照護現場。
  3. 建構專業生態:整合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與「以勒」之資源,建立教練歸屬感與榮譽感,形成正向的專業成長文化。

認證效期與換證規範

一、認證週期

  • 本認證採三年一聘制。
  • 持證教練須於證照效期截止前,完成指定之繼續教育要求,始得申請展延效期三年。

二、繼續教育積分 (CEUs) 結構

為培育具備「學術理論」與「實戰經驗」兼備的運動專家,本制度採「總分制」搭配「類別門檻」與「單項上限」之設計邏輯。

  1. 總積分要求: 三年內須累積滿 100 點 繼續教育積分。
  2. 三大核心類別: 積分來源嚴格劃分為以下三類,以確保教練能力之均衡發展: 
    1. 【類別 A】 實戰服務:強調實際指導癌友之經驗。
    2. 【類別 B】 專業進修:強調醫學與運動科學新知之攝取。
    3. 【類別 C】 推廣貢獻:強調衛教推廣與經驗傳承。
  3. 防弊與品質控管機制: 
    1. 必修門檻 :【類別 A】與【類別 B】設有最低學分門檻,防止教練偏廢實務或理論任一方。
    2. 單項上限 :針對容易快速獲取分數的項目(如單純參加研討會、或特定單一服務形式)設定計分上限,引導教練多元參與,避免單一管道刷分,確保積分真實反映其綜合專業能力。

預期效益

  • 人才活化:促使 70% 以上之持證教練實際投入志工服務或授課市場。
  • 品質均一:確保所有執業教練皆具備近三年內更新之癌症照護知識,降低教學風險。
  • 品牌深化:透過嚴謹的換證制度,提升「癌症希望基金會」與「以勒」認證之市場公信力,確立國內癌症運動領域之領導地位。

繼續教育積分詳細規範

本計畫之積分系統依據「實務優先、理論並重、鼓勵貢獻」之原則設計。教練需於認證期間內,依照下列三大類別規範累積積分。

【類別 A】實戰服務

  • 類別宗旨:鼓勵教練直接參與癌症學員之指導,累積臨床實務手感。
  • 類別規範:必修,三年內最低需累積 30 點。
  • 類別上限:無上限。
項目代碼積分項目換算標準單項上限認證 / 佐證方式
A-01基金會志工服務2 點 / 小時無上限依簽到退紀錄核算
A-02認證課程講師 / 主教練2 點 / 小時無上限擔任主課教練或認證課程講師
A-03認證課程助教1 點 / 小時50 點擔任運動專班協助教練
A-04個案指導(私教)5 點 / 案30 點檢附去識別化訓練紀錄表或轉介單
A-05臨床見習 / 跟診1 點 / 小時15 點檢附見習證明

【類別 B】專業進修

  • 類別宗旨:確保教練掌握最新癌症相關知識與運動科學趨勢。
  • 類別規範:必修,三年內最低需累積 20 點。
  • 類別上限:無上限。
項目代碼積分項目換算標準單項上限認證 / 佐證方式
B-01年度回訓大會15 點 / 場無上限由主辦單位舉辦之年度大型研討會。此為核心訓練,強烈建議參加。
B-02官方進階專題1 點 / 小時無上限由以勒開設之專題工作坊 (如:淋巴水腫、骨轉移照護),依研習時數核算。
B-03

a. 類別宗旨:鼓勵資深教練投入經驗傳承、教案研發與衛教推廣。

b. 類別規範:選修。不強制要求。

c. 類別上限:本類別三年內最高採計 30 點 
(避免僅透過文書工作取得認證)。

0.5 點 / 小時20 點參加醫療院所、學會舉辦之癌症相關研討會。需事先申請認可或事後檢附結訓證書審核。
B-04相關專業證照5 點 / 張10 點考取國家級或國際認可之相關證照 (如:ACSM-CET, NSCA-CSPS,營養師, 治療師,國際癌症訓練相關證照),同一證照不重複採計。

【類別 C】推廣貢獻

  • 類別宗旨:鼓勵資深教練投入經驗傳承與衛教推廣。
  • 類別規範:選修。
  • 類別上限:三年內最高採計 30 點。
項目代碼積分項目換算標準單項上限認證 / 佐證方式
C-01案例報告發表10 點 / 案20 點於回訓課程、學術會議或官方平台發表完整教學案例報告 (Case Study),經審核通過者。
C-02衛教內容產出5 點 / 篇15 點撰寫癌症運動相關文章、拍攝教學影片,經官方審核發布者。
C-03認證課程實習導師 (Mentor)10 點 / 期20 點透過12次癌友運動班擔任新進教練之實習導師,負責指導備課與教學回饋,需繳交指導紀錄。

積分登錄與審核機制

為落實無紙化作業並確保數據真實性,本計畫採行以下管理機制:

  • a. 數位學習護照 : 建立雲端積分管理系統,教練應於活動結束後 30 日內,自行上傳佐證資料(照片、證書、紀錄表)進行登錄。
  • b. 抽查稽核制度: 針對 A-04 (個案指導) 與 B-03 (外部研習) 等自主申報項目,將採 5-10% 比例隨機抽查。若發現偽造或浮報情事,除取消該筆積分外,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停權處分。

實施時程與結算基準日

為使所有認證教練有充裕時間適應新制,本計畫正式實施日期與首波積分結算日訂定如下:

  • 正式公告日:即日起。
  • 首波結算日:2028 年 12 月 31 日。
  • 換證緩衝期: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,需完成積分登錄與證書換發申請作業。

過渡期積分減免對照表

參照國際運動訓練證照相關標準,考量不同梯次教練取得證照之時間點差異,首波換證採「依比例遞減原則」計算所需積分。

證照核發日期區間距離結算日之時長應修總點數備註 
2026 年 12 月 31 日 (含) 以前2 年以上100 點需完整符合 A/B 類最低門檻
2027 年 1 月 1 日 ~ 2026 年 6 月 30 日1.5 年 ~ 2 年80 點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8 折
2027 年 7 月 1 日 ~ 2026 年 12 月 31 日1 年 ~ 1.5 年60 點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6 折
2028 年 1 月 1 日 ~ 2027 年 6 月 30 日0.5 年 ~ 1 年30 點A/B 類門檻依比例打 3 折
2028 年 7 月 1 日 (含) 以後不滿 0.5 年10 點不設分類門檻,任意類別皆可

(註:目前已取得證照之教練,皆屬於第一類「2026/12/31 以前」,故在 2028 年底前皆需累積滿 100 點。時間相當充裕。)

類別門檻調整

配合總點數遞減,各類別最低門檻同步調整。

  1. 滿 100 點者 (現有教練適用此標準)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30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20 點
  2. 滿 8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24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16 點
  3. 滿 6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18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12 點
  4. 滿 30 點者: 【A 類 實戰】:最低 9 點 【B 類 進修】:最低 6 點
  5. 滿 10 點者: 不限類別,累計滿 10 點即可

既往追溯條款

為保障早期投入之種子教練權益,感謝其於制度建立初期之付出,凡於 2023 年至本辦法公告前 所參與之符合本計畫定義之志工服務、授課紀錄及相關進修研習,均認可列入積分計算。教練需於系統開放後,主動提交佐證資料進行補登。

延伸閱讀:
癌症訓練教練認證:外部學分認證申請作業辦法

有關續證問題,歡迎聯繫:以勒運動官方Line助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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